自從我被朋友邀請去教會後,我一直在為上帝存在的問題和聖經中的上帝是否是造物主的問題而鬥爭,如果造物主真的存在的話。在我一個人沒有課業的那段時間裡,我想了很多這些問題。
很快我發現如果我要認真對待聖經中的上帝,還有一個大問題需要解決。這是一個與上帝的存在沒有直接關係的問題。這是罪的問題。根據聖經,罪是一個人需要被“拯救”的原因。
我是罪人嗎?
我不相信任何認識我的人會認為我是一個壞人。我對朋友、老師和鄰居總是彬彬有禮。我很少撒謊。我從來沒有說過任何壞話或髒話。我總是對人很好,甚至對狗和貓這樣的動物也很好。
我和父親討論過罪,他自信地說他絕對不是罪人。他說他可以以絕對清晰的意識站在人和天堂面前。我想他可能不是唯一一個有這種自信的人。
然而,聖經說每個人都是罪人。聖經把道德標準提高到了不合理的高度,不是嗎?耶穌說,如果你想到通姦,那麼你就犯了通姦罪。因此,如果我只是想犯罪,我就犯罪了,即使我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犯罪。合理嗎?
我可能思考了幾個星期關於罪的問題,但沒有取得太大進展。然後我開始問自己一個稍微不同的問題,看看我是否能找到新的東西。問題是:如果我不是罪人,那麼誰是罪人?
我認為一個合理的答案應該不會太難找到。 “罪人”是指因犯有殺戮、強姦、偷竊或其他傷害他人並給他人帶來痛苦的罪行而被定罪的人。
我從未被判犯有任何罪行。因此,我不是一個“罪人”。聽起來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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